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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档案的接收和转递须知

时间:2018-04-18 17:53       点击: 次       来源: 人才中心     

一、档案的接收范围:

1、应往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2、与在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省属国企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成人函授、自考、夜大、网络教育毕业生;

4、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档案的转递是指人事档案的转出

1、接收地人才中心或接收单位出具调档函;

2、应往届毕业生办理改派后,凭改派后的派遣证(报到证)办理;

3、录取通知书或录取学校出具的调档函(针对研究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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