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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理单位公积金业务办理相关流程

时间:2018-04-19 10:58       点击: 次       来源: 人才中心     

1、汇缴:由各个单位指定一名本单位员工为联系人,按季度向我中心专管员提供本单位人员增减情况,再由我单位专管员做出预算表,各单位根据预算表的金额及时给我中心打钱,联系人持汇款凭据来我单位开具发票,确保按月汇缴。

2、提取: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提取范围规定内,代理单位员工本人持身份证来我单位由专管员开具提取手续,本人再去迎泽区分理处办理。

3、转移:新员工入职,如原单位有住房公积金的,我单位专管员开具"公积金转入介绍信",员工持介绍信回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并将转移单据交回;员工离职,如有新单位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需向新单位索要"公积金转入介绍信",待我单位专管员办理完转出手续后,员工来领取转移单据,交回新单位。

4、贷款:由员工本人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办理,我单位配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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