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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与户籍挂靠指南

时间:2018-04-18 16:52       点击: 次       来源: 人才中心     

一、毕业生接收 

1、高校毕业生未落实用人单位的, 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直接到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办理接收手续后,返回学校或毕业生分配部门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
2、毕业生亦可直接到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人事代理窗口开具接收函,持接收函到学校或毕业生分配部门办理派遣手续

二、户籍挂靠

毕业生办理完派遣手续后,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照片2张到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办理户籍挂靠手续;如需办理或丢失补办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三、人事与户籍管理

1、人事档案代理期间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可提供以下服务:

代理人事关系转递及人事档案保管;
办理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
办理理职称资格评审和有关考试、考评及资格证书发放;
保留工作身份、工龄连续计算、档案工资调整;
代理社会保险基金缴纳;
接收管理党组织关系、户籍关系;
出具档案记载的证明材料。

2、户籍挂靠期间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可提供以下服务:

根据其户籍情况和档案情况可为其出具婚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社区介绍信证明等,并可提供符合条件的子女上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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