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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常见问题

时间:2018-12-07 19:27       点击: 次       来源: 档案通     

1、毕业后档案在学校,想放省人才,怎么办理?

带协议书(如学校已发“报到证”一并带来)到省人才中心“户籍、计生、毕业生接收”窗口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2、省外毕业院校放档案怎么办理?

回答:

情况一:需先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问询,毕业生以个人名义和省人才签协议,报到证是否能派到省人才,并且报到证上不体现任何单位字样,如毕业院校答复可以按上述要求派发报到证,毕业生需携带就业协议书来我处盖章。

情况二:毕业生协议书已盖工作单位章,且该单位是在省人才中心集体存档,省人才可以在协议书上盖章;否则省人才无权利接收,无法在协议书上盖章。

备注:省外院校毕业的毕业生(河北生源)签订协议放档案,可以等毕业生回省之后(也就是有了报到证,报到证上派遣回生源地),携带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再来省人才签协议。

3、改派的期限?

回答:三年之内可以办理。

4、报到证过期了想落档案怎么办?

回答:超过择业期限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和档案回生源地人事局咨询存档事宜。遗失补发报到证派回原籍的,需回生源地落档案。

5、就业协议书丢失怎么办?

回答:回学校补,再办理接收手续改派报到证存档。

6、怎么解除就业协议?

回答:持报到证或协议书到省人才开具解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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