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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档案怎么处理?看江西教育厅解答!

时间:2018-11-21 11:57       点击: 次       来源: 档案通     

每年的毕业时期,毕业生处理忙着寻找工作外,最容易让人焦头烂额的还有毕业生档案不知道如何处理,甚至还有学生因此丢失档案。那么毕业生档案到底怎么处理呢,看看江西教育厅如何解答!
 
毕业生档案处理是需分以下情况的:
 
1. 在江西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外高校江西籍毕业生,其用人单位如果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可将《报到证》直接签发到用人单位,档案随寄;对于用人单位不具有人事档案接收权的,可将《报到证》签发到用人单位制定委托的人才服务机构,档案随寄。
 
2. 在江西市属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及有效的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到单位所属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见附件)办理就业备案手续;在江西省直或中央驻赣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及有效的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到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办理就业备案手续。
 
3.还未落实就业单位或用人单位暂不接收人事档案关系的省外高校江西籍毕业生,可将其《报到证》签发至其生源地所属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档案随寄。毕业生须持《报到证》、《毕业证》直接到《报到证》派往部门办理报到转签手续。
 
4.省外高校江西籍毕业生跨省就业的,不需要江西出具同意跨省就业的函件,各培养高校凭毕业生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可直接派遣至就业单位。省外高校在江西省招收的定向、委培毕业生应回原定向、委培单位或地区就业。毕业生本人要求改变就业去向的,须经原定向、委培单位书面同意。

5.此外,省外高校非江西籍毕业生到江西省就业,须提供《报到证》、《毕业证》、有效的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和相对应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到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办理就业备案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凡未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收的毕业生,江西省不办理其就业的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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