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通

微信服务号

咨询热线: 022-24420808

您当前的位置: 主页>政策指南>北京>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关于海淀户籍毕业生接收须知

关于海淀户籍毕业生接收须知

时间:2018-04-18 10:15       点击: 次       来源: 人才中心     

一、受理范围:

北京地区或京外高等院校国家统招、统分的北京市海淀区户籍毕业生。

二、北京生源毕业生接收提交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薄;
2、人事档案;
3、就业报到证;
(1)如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有接收单位,需单位出具离职证明;
(2)如现有新接收单位,应由有档案管理权的人事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见表格下载),证明同意接收该毕业生。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用人单位,应由单位委托立户存档的公共服务机构出具《接收函》。


上一篇:关于接转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档案

下一篇:关于毕业生就业报到须知


相关阅读:

公司新闻

热点资讯

知识库

在线留言

    看不清?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