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北京地区或京外高等院校国家统招、统分的北京市海淀区户籍毕业生。
二、北京生源毕业生接收提交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薄;
2、人事档案;
3、就业报到证;
(1)如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有接收单位,需单位出具离职证明;
(2)如现有新接收单位,应由有档案管理权的人事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见表格下载),证明同意接收该毕业生。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用人单位,应由单位委托立户存档的公共服务机构出具《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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