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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科普带你走出人事档案误区

时间:2018-07-25 11:32       点击: 次       来源: 档案通     

每年的这个时间都是毕业生离校的阶段,在此给各位毕业生科普一下档案知识,希望增加毕业生对人事档案的了解和重视。
 
误区一:人事档案无用论
 
很多人毕业进入私企后发现并不需要档案,便认为档案是可有可无的,甚至还认为档案是一种累赘。这种“档案无用论”是错误的,档案是记录着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在生活中起着凭证和依据的作用,特别是考公务员、评职称、发展党员、确认工龄、办理退休、申请补贴等都需要用到档案。
 
误区二:档案托管到人才就不管了
 
档案不仅仅是学籍材料,在工作中当有新的材料产生需要及时归入本人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主要的归档材料有:年度考核登记表、职称评审材料、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入党材料、毕业后继续学习获得的学历的学籍档案材料等。
 
误区三:人事档案在自己手上保存
 
根据档案法相关法律规定:人事档案必须由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保管;毕业生毕业后,如果前往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机关工作的,有单位进行档案的接收和管理;前往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工作的,档案则由各地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毕业后没有就业的则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保管。个人是不允许保管自己或他人的档案,切记!
 
误区四:不关心档案去向
 
很多毕业生毕业后对于自己的档案去向一无所知,等需要时则急急忙忙查询,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档案去向做到“心中有数”,毕业后应及时联系学校以及档案转递的人才进行确认档案的去向。
 
误区五:党员档案和党组织关系在一起
 
有很多毕业生认为党员档案放在了人才,党组织关系也一定在人才,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党员档案作为人事档案的一部分,一般和人事档案放在一块,但并不意味着党组织关系也是在一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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