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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材料补充须知

时间:2018-08-31 17:24       点击: 次       来源: 人才中心     

服务对象:人事档案托管在湖南人才市场的流动人员

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需补充的档案材料原件。

办理时限:即日办结

办理地址:湖南人才市场办公楼二楼大厅人事代理服务窗口

温馨提示:

1、归档材料应为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内容应完整齐全、规范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并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及形成材料的日期。归档材料规定由单位审查盖章的,应有单位盖章。

2、归档材料的文字应是铅印、胶印、油印、打印或用蓝黑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球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3、归档材料应为原件。特殊情况存入复印件的,应由原件保管单位注明并加盖公章。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4、归档补充材料应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

5、学历晋升材料归档,国内学历需提供密封好的学籍档案及相对应的学历认证报告(可登陆“学信网”在线打印)。国外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与成绩单复印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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