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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据档案记载出具涉档证明须知

时间:2018-04-17 18:22       点击: 次       来源: 人才中心     

服务对象:人事档案在我中心托管,因入党、考研、报考公务员、调动工作、求职择业、参军入伍等原因,要求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的流动人员。

应提交的材料目录:1.存档凭证;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3.要求出具证明的函件。 

办理流程:

1.至我中心档案服务窗口并出示存档凭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索要证明材料单位的函件或本人说明所需证明的类型;

2.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

3.依据本人档案实际记载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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