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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接收须知

时间:2018-08-31 17:29       点击: 次       来源: 人才中心     

服务对象:符合人事档案托管条件的流动人员

提交材料:

1、长沙市城区常住人员户籍卡原件和复印件或与长沙市非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协议书》)、本人在此用人单位的个人参保记录证明(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限机关事业或国有企业单位职工)。

办理时限:即日办结

办理地址:湖南人才市场办公楼二楼大厅人事代理综合服务窗口

温馨提示:

1、人事档案只能通过机要或派专人送达的方式转递(单位专人请持单位介绍信),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2、接收的档案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将予以退回。
3、请在确认原存档单位已将个人档案寄出15个工作日后,登录湖南人事代理网(www.hnrsdl.com)点击“查询专区”“人事档案”输入身份证号(输入字母为大写状态)和姓名查询您的档案是否到达。
4、关注微信公众号hnrc96560,注册成功后,湖南人才市场将会向您推送到档情况。
5、《湖南省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原工作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并加盖公章。
6、如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请另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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