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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建职称评审“诚信档案” 失信将受惩

时间:2018-10-26 17:44       点击: 次       来源: 档案通     

从今年10月起,郑州市职称评审将建立“诚信档案”,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出现失信行为将被惩罚。
 
昨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过启动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和失信惩戒制度,从而确保职称评聘的公平公正。
 
根据相关规定,郑州市人社部门负责建立全市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市有关职称考试部门负责建立本地、本行业、本部门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诚信档案库,对在职称申报评审和职称考试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个人和单位记录诚信档案库,列入失信黑名单,纳入郑州市社会信用平台,落实职称申报评审失信惩戒和责任追究制度。

今后,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时须做出诚信承诺,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在《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新政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在职称申报评审和职称考试中有以下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郑州市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列入失信黑名单,并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失信惩戒。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出现四类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撤销,已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由聘任单位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四类失信行为包括:填报虚假材料的;提供假数据、假业绩、假成果、假论文论著、假获奖证明的;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有关证件的;采取替考、不按规定程序申报等其他不正当手段的。

专业技术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6类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类失信行为包括: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等的;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信工具及电子用品的;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此外,若专业技术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或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并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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