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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制定八条设施完善

时间:2020-10-29 15:42       点击: 次       来源: 档案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全市档案服务中的堵点,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推出八条措施完善便民利企档案服务,涉及失业人员公共就业、存档人员退休服务、便民档案等服务。

为方便群众办事,对于已在本市公服中心存档的人员办理进京落户后,不需要再把档案转回原籍,公服中心把个人进京落户审批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继续提供档案服务。

明确了本市临近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申请个人委托存档,公服中心会根据档案记载,提前把退休需要注意的事项向办事群众说清楚、讲明白,让群众踏实存档。工作人员还将在存档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段时间,提前提醒个人或单位、提前核实档案信息、提前告知存档人员办理退休所需事项。

提高服务便利度,减少群众提交材料、填写信息。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互联网登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档案服务新媒介,“不见面、少跑腿”,所有档案公共服务事项均可线上办理,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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