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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人社局为高校毕业生促进就业

时间:2019-09-11 16:16       点击: 次       来源: 档案通     

今年,青岛把高校毕业就业生作为“稳就业”的重要内容,以市场化、专业化、平台化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放大开放格局,实施政策、服务、宣传“三项新政”将政策扩面提质,提升城市对高校毕业生的吸引力。

因住房成本高的问题,实施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针对企业发展遇到的青年人才瓶颈,对派遣期并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分别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最高1200元/月,博士研究生最高1500元/月的补贴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

聚焦提升城市环境的“亲和力”,从降低落户门槛入手,简化手续、打通信息壁垒,努力提升服务供给水平。一是针对毕业生落户门槛高的问题,将“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扩大到外地生源未就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在全市人社系统享受就业创业政策、职称评定等业务经办以及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时,不再需要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实现毕业生学历信息全市共享。在全省率先实现就业登记、社保、劳动关系“三口合一”,启用智慧就业大厅,大幅精简申请材料。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保障性住房信息、市场监管部门的工商营业执照信息、民政部门的低保信息、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均已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比对核实,相关材料全面取消,部分业务实现“零材料”“不见面”,达到“秒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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